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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 GO將於活動結束後,抽出1名中獎人公布於HAPPY GO官網。並將於2023/1/17前寄發得獎通知書,中獎者請填寫完畢並於2023/2/20前(以郵戳為憑)以郵局掛號寄回,以進行驗證審核,領獎資料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始符合領獎資格,本公司將於審核完成後進行獎項寄送。中獎者同意以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中心留存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供本公司確認正確性及進行寄送獎項或得獎通知書之用,避免影響中獎權益,請務必於2022/12/31前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若因中獎者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收受中獎獎項或得獎通知書、 得獎通知書回傳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公司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有關獎項稅務事宜,一切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時,得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得獎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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