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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購卡友權益須知

「快樂購卡友權益須知」包含以下服務辦法與條款:

.快樂購聯合集點卡服務辦法

ž.快樂購卡卡友使用快樂購卡網站及HAPPY GO App約定條款

ž.「HAPPY GO」 App 服務條款

.HAPPY GO Pay行動支付服務條款與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

 


快樂購聯合集點卡服務辦法:


申請人同意:

1.  加入快樂購聯合集點卡且取得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實體卡或虛擬卡(以下簡稱本卡)可享有鼎鼎聯合行銷(股)公司(以下簡稱鼎鼎)、各合作特約商(特約商名單將會不定期於快樂購卡網站更新並公告,詳見快樂購卡網站www.happygocard.com.tw,以下同)贈送申請人之快樂購卡點數(以下簡稱點數),以累積點數兌換鼎鼎或各合作特約商提供之優惠或贈品,亦可享有鼎鼎暨各合作特約商提供鼎鼎、各合作特約商、各合作夥伴之行銷優惠等服務。
2.  申請人須於快樂購聯合集點卡【申請書】或快樂購卡網站及特約商網站線上填寫基本個人資料向鼎鼎提出申請,經鼎鼎或指定合作特約商完成相關實體卡或虛擬卡發卡作業後成為快樂購卡友(以下簡稱卡友)並取得本卡。為確保個人權益,申請人應填寫本人正確資料,若有變動並請盡速更新,藉以維持系統紀錄資料之正確性。申請人需出示或提供相關身分證件以供驗證且不得冒用別人的身分進行申請,否則需自負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除鼎鼎系統已留存卡友先前資料且無更新必要以外,鼎鼎將以本次申請書所記載為記錄依據。鼎鼎將以系統紀錄之地址、行動電話或電子郵件、帳號等資料,不定期發送訊息、電子郵件,進行卡友累兌點活動及優惠資訊,為確保您的權益,請務必提供並維持資料正確性。如果您為既有快樂購卡友,本次未完整填寫之個人基本資料欄位,鼎鼎將以您之前留存之個人基本資料為記錄依據。卡友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惟若其提供之資料不足、有誤或經判斷為虛偽不實時,鼎鼎除將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外,亦將可能不予贈點,或以逕行停卡或無法成為本卡卡友之方式處理。
3.  鼎鼎、鼎鼎委外服務廠商得於快樂購聯合集點卡營運期間,於快樂購聯合集點卡營運地區範圍內,於「○四○ 行銷業務(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五二 法人或團體對股東、會員(含股東、會員指派之代表)、董事、監察人、理事、監事或其他成員名冊之內部管理」、「○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七七 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八一 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九○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一二七 募款(包含公益勸募)」、「一三六 資(通)訊資料庫管理」、「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一五二 廣告和商業行為管理」、「一五七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七九 其他財政服務」、「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二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等合理關連之特定目的範圍內,以統計分析、交叉比對、簡訊、活動及商品訊息推播、郵件、電子郵件、問卷、電話行銷、電話服務、抽獎等方式蒐集、國際傳輸、處理及利用包含但不限於卡友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生日等基本資料及卡友之消費時間、消費明細、店點、發票號碼、卡號、快樂購卡點數及、網頁瀏覽紀錄、位址資訊或其他社會活動等生活消費相關資料,俾得履行契約義務並提供卡友各項優惠措施及行銷活動訊息,但卡友如表示不同意或要求停止對其提供前述服務時,鼎鼎、鼎鼎委外服務廠商將立即停止,且卡友之權益不會受到影響。鼎鼎得將卡友之個人資料提供予各合作廠商或特約商,作為其於前開特定目的內辦理累兌點作業、點數餘額通知、統計調查分析、交叉比對、行銷與其他服務使用,惟鼎鼎將僅於必要範圍內提供資料,且將對卡友資料為適當之個資保護。如鼎鼎擬將卡友個人資料提供予特定合作特約商進行電話行銷時,將取得卡友以簡訊、網路問卷、電話或其他方式回覆同意後,始將卡友姓名、稱謂及聯絡方式提供予該合作特約商進行電話行銷,俾以於提供卡友各項優惠措施及行銷活動訊息範圍內使用。
4.  為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作業,卡友使用本卡作為電子發票載具時,表示卡友同意使用本卡作為電子發票之載具,營業人得將卡友之卡號、電子發票號碼、消費時間、消費明細、店點等發票資料,自行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委託鼎鼎上傳前揭資料,以求符合營業人開立發票之義務並提供卡友線上查詢發票資訊及對獎服務。卡友並同意鼎鼎得於前述營業人委託範圍內,以最近一次系統登錄卡友基本資料之聯絡資訊,作為卡友中獎訊息之通知方式。
5.  卡友以簡訊、電話、網頁等方式表示同意以點數換算現金捐贈款項予鼎鼎合作團體時,鼎鼎將於交付款項予合作團體之同時,一併將同意捐贈卡友之姓名、地址、捐贈點數、換算金額提供予受捐贈之合作團體作為開立、寄發收據之用;鼎鼎均僅與政府合法立案之團體合作點數換現金捐款活動。如卡友就該次點數換現金捐款活動明示無需開立收據或卡友捐贈點數依該次活動所揭示辦法無需開立收據者,鼎鼎將不提供卡友地址予該次受捐贈之合作團體;如卡友就該次點數換現金捐款活動明示匿名捐贈者,鼎鼎將不提供卡友姓名及地址予該次受捐贈之合作團體。
6.  卡友就其個人資料得向鼎鼎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請求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卡友行使前揭權利時,須由本人向鼎鼎服務中心申請,鼎鼎將於確認卡友身分及請求內容 後依作業程序規定辦理。卡友行使上述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權利時,鼎鼎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7.  卡友申請本卡後,於快樂購卡網站 www.happygocard.com.tw輸入經驗證之手機門號及密碼後即可使用快樂購卡網站提供之功能。相關使用約定條款詳見快樂購網站公告。
8.  經鼎鼎驗證並完成綁定手續之載具,視為本卡。
9.  卡友於行使卡友所屬權利時,應出示本卡,必要時鼎鼎或各合作特約商得要求出示卡友本人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以確認權益歸屬
10. 卡友使用第三方所提供之App服務將本卡卡號或條碼置入時,應注意其來源與安全性,並應自行負責並承擔使用該第三方App服務所生之風險。
11. 卡友於申請書提供之基本資料,除依法律規定方式處理外,將於快樂購聯合集點卡營運終止後刪除。
12. 卡友如就已消費並贈送點數之商品或服務向原合作特約商退換貨時,合作特約商將扣回該商品贈送點數,如點數不足扣回者,卡友需繳還點數處理成本費用(計算公式:不足之點數*NT$ 0.4)後始得進行退換貨。
13. 本卡累計點數可兌換之贈品內容將不定期更新,卡友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兌換非贈品兌換期限內之贈品。點數兌換作業,將依各合作特約商公告為準。
14. 除另有約定外,鼎鼎與各合作特約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兌換贈品如由各合作特約商直接提供予卡友,其寄送、使用、保證、瑕疵擔保等問題,均由各合作特約商或活動主辦單位提供並負責之。鼎鼎提供之贈品兌換及活動內容依快樂購卡網站www.happygocard.com.tw公告為依據。
15. 卡友當年度獲贈之一般點數,可使用至次年12月31日;其他活動加贈之限時點數使用期限依各活動內容公告為準。新增累積之點數將於登錄後48小時內轉入卡友帳戶,且兌換贈品所需點數將以到期日在前者優先扣除,到期日相同時以限時點數優先扣除。
16. 為維護卡友權益,如系統產生點數登錄異常情況時,鼎鼎將暫停該卡異常狀況之點數登錄及兌換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鼎鼎隨即恢復卡友點數登錄、兌換功能或調整該卡點數,鼎鼎亦可能於必要時另以換、補卡之方式處理。
17. 卡友應妥善保管所持有之本卡,若因遺失或被竊等情形造成點數或相關權益損失應自行負責,鼎鼎不負賠償責任。
18. 持卡人持有多張本卡者,每張卡片均可累點及兌點,點數將累積於同一身分證帳號,不得重複計算。如因遺失實體卡而申請補發時,鼎鼎將酌收工本費50元。
19. 卡友若有侵害他人權益或違反法律、違反鼎鼎各項活動辦法、使用偽冒或非法取得的資料進行鼎鼎各項服務、妨礙鼎鼎各項活動服務營運之行為、意圖入侵或破壞鼎鼎各項服務及系統,或有鼎鼎認定之其他不當行為者,鼎鼎有權立即停止卡友繼續使用快樂購卡或終止卡友會員資格,並採取適當法律行動。
20. 鼎鼎保有本卡之申請、停用、修改或終止各項優惠服務之權利。鼎鼎將不定期更新或變更相關資料,有關本卡之服務辦法、相關權益及使用說明、標識符號、合作特約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以快樂購卡網站www.happygocard.com.tw公告者為準。



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鼎鼎客服中心(02)-7716-6888洽詢。

※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各版本聯名卡服務辦法依各聯名卡申請書記載為準。

版本:HG2002

 


快樂購卡卡友使用快樂購卡網站及HAPPY GO App約定條款

歡迎申請成為快樂購卡卡友(以下稱卡友),快樂購卡網站及HAPPY GO App(以下合稱本服務平台)是由『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鼎)所建置提供,藉以提供卡友累兌點相關服務及各類優惠資訊或活動。為了保護卡友以及所有使用者的利益,並為服務提供依據,請詳細閱讀各項服務辦法及條款,當您完成卡友資料的申請與提供,開始使用各種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各項說明辦法之所有內容。 約定之服務辦法與條款如有任何修改,都會公佈在本服務平台,建議您隨時注意相關調整。如您於任何調整修改後繼續使用任一服務,表示您已同意接受修改後的約定事項。

若您是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您必須在申請或加入前,將此約定服務辦法及條款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才可以申請、註冊及使用快樂購卡與本服務平台所提供的卡友服務。當您完成相關申請,繼續使用快樂購卡與本服務平台所提供的服務時,則表示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此約定條款。
卡友及鼎鼎雙方同意以此電子文件為意思表示方法。


壹、本服務平台資訊

一、 關於本服務平台使用

您已瞭解快樂購卡卡友服務辦法,並已填寫簽署快樂購聯合集點卡申請書。

1.  卡友得於快樂購卡網站 www.happygocard.com.tw或HAPPY GO App輸入經驗證之手機門號及密碼後即可使用快樂購卡網站提供之功能。
2.  您確認於註冊時提供個人資料均屬真實,如您個人資料誤填或有變更時,您將隨時更正或更新,如您未及時更新,表示您同意鼎鼎繼續依您最近一次登錄資料提供各項服務。
3.  若您登錄不實或不完整資料,鼎鼎將暫停或終止您的卡友資格,您將無法使用本服務平台之功能。
4.  鼎鼎若發現或合理懷疑您個人資料不正確、不慎遺失或遭冒用時,將及時通知您,並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且暫停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若您發現或合理懷疑您個人資料不正確、不慎遺失或遭冒用時,您應該立即通知鼎鼎,鼎鼎將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並視情況進行調查,但上述通知不代表鼎鼎對卡友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的責任。


二、關於本服務平台帳號、密碼及安全

1.  卡友使用本服務平台時,系統將以您已驗證過之手機門號作為使用者帳號,同時您必須設定一組密碼以為個人辨識。
2.  您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並於每次連線完畢時或使用後確實登出,以防他人盜用。利用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都將被認為是卡友本人的行為。請勿將您的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以免因此遭人非法使用。
3.  卡友於開啟「快速登入」功能後,即代表卡友知悉並同意卡友持有之行動裝置內建之生物特徵辨識功能或卡友所自行繪製之圖形密碼將取代以使用者帳號/密碼進行身分驗證,當卡友以生物特徵辨識功能或卡友圖形密碼進行登入,以及於應用程式所執行的各項行為與點數交易服務驗證將視為卡友以使用者帳號/密碼進行登入所為之行為。
4.  為確保卡友權益,卡友請於行動裝置使用相關安全措施(例如防毒軟體),並應注意切勿任意破解手機(越獄或root),且慎防駭客攻擊以確保帳戶安全。如因第三人盜用或冒用快速功能所致損害,卡友應自行負責。


三、關於卡友提供資訊

請您確認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快樂購卡網站的資料,都已合法取得授權使用(下稱授權使用,包含但不限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等方式),並可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服務平台時,視為您已同意鼎鼎取得您的授權使用,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鼎鼎取得授權使用的內容,均無侵害任何第三人智慧財產權的情形。


四、父母或監護人義務

如您是未滿十二歲的兒童,請確認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同意您上網使用本服務平台並且全程在旁陪伴;如您是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當您上網前,請您確認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經同意您上網使用本服務平台。


五、資料記錄

當您使用本服務平台時,在使用過程中所有的資料紀錄,均將保存於卡友服務資料庫,您同意鼎鼎得於符合特定目的之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此外,如有任何糾紛,您同意以卡友服務資料庫所記錄之電子資料為參考依據。


貳、本服務平台之服務

一、個人資料保護

卡友個人資料,都將受到本服務平台「隱私權聲明」的保護與規範。對於卡友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鼎鼎都應予保護,但有下列情形時,不在此限:
1.  基於法律之規定、或受司法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2.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卡友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3.  您的行為違反卡友約定條款。
4.  卡友資料遭受他人冒用。
5.  為維護網站系統的正常運作。
6.  您利用本服務平台之卡友服務功能與商家購物、兌換贈品,因而產生的金流、物流必要資訊。


二、智慧財產權

鼎鼎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鼎鼎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請務必於取得鼎鼎及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後,才能使用前述資料。


三、服務暫停與中斷

1.  本服務平台之系統或功能可能因『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發生服務暫停或中斷,鼎鼎將於該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卡友。
2.  鼎鼎將以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卡友服務之正常運作。但如有下列任一情況,您同意並了解鼎鼎將逕行暫停或中斷卡友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非鼎鼎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卡友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對卡友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其他不可歸責於鼎鼎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四、網站連結

為方便您自行蒐集或取得資訊,本服務平台將提供其他網站連結,但此連結並不代表鼎鼎與此類連結網站管理者有任何合夥、僱傭或其他類似關係,其他業者經營的網站均由各該業者自行負責,鼎鼎對任何的外部連結,不擔保其合適性、有效性、或即時性,且鼎鼎不對連結網站所提供產品、服務或資訊提供擔保或其他責任。


五、卡友服務管理

1.  如您的卡友資料遭受他人冒用、有違反交易安全、快樂購卡卡友服務辦法或本服務平台約定條款等情形時,鼎鼎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將終止您的帳號或卡友服務之使用,您瞭解並同意鼎鼎於必要時得將您的卡友資料及卡友服務移除或刪除。
2.  鼎鼎可能因本服務平台管理或其他因素,變更或終止部份或全部卡友服務或活動,此類變更或終止均將貼示在本服務平台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建議您留意此類訊息。
3.  您可藉由本服務平台或電子郵件通知鼎鼎變更卡友服務內容或終止卡友服務,請注意鼎鼎均將在您接獲您的通知並回覆確認次日起,對您的卡友服務進行變更或終止;在此提醒您,此類變更或終止,可能會使您失去部份或全部的卡友優惠或權益,請您謹慎使用。


六、其他

1.  本約定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卡友約定條款中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2.  因本條款所發生之訴訟,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服務及隱私權說明

當您使用本服務平台時,敬請注意下列事項:

1.  請妥善保密您的網路密碼及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網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在您使用完本服務平台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功能後,務必記得登出帳戶,若您是與他人共享智慧型可攜式裝置、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要關閉瀏覽器視窗。
2.  我們會保留您在上網瀏覽或查詢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 IP 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紀錄等。
3.  本服務平台可能會使用 cookie 。 cookie 是伺服端為了區別使用者的不同,經由瀏覽器寫入使用者硬碟的一些簡短資訊。只有原設置 cookie 的網站能讀取其內容。本服務平台使用 cookie 大多基於輔助作用,例如儲存您偏好的特定種類資料,或儲存相關密碼以方便您上網至本服務平台時不必每次再輸入密碼。cookie 並不含任何資料足使他人透過電話、電子郵件與您聯絡。您可在您的網站瀏覽器上設定功能以獲知何時 cookie 被記錄或避免 cookie 的設置。
4.  鼎鼎可能會計算本服務平台或電子郵件中,所有連結的使用人次,為相關網站進行資料搜集工作,有關資料也會作統計用途。前述所記錄的卡友資料會整合起來,以綜合數據形式供合作伙伴參考。綜合數據會包括人數統計和使用情況等資料,除取得您的同意之外,將不會包含任何可以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如果你不想參與資料搜集工作,可隨時通知鼎鼎。
5.  隨著市場環境的改變鼎鼎將會不時修訂網站政策。當我們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上作出大修改時,我們會在網頁上張貼告示,通知相關事項。

版本:HG1903

 

 

 

「HAPPY GO」 App服務條款

1、「HAPPY GO」 App為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鼎」)所經營之應用程式,申請人可以透過行動裝置使用「HAPPY GO」 App提供之點數累兌、點數轉換及接收優惠訊息等相關服務(總稱「本服務」)。

2、申請人得以 「HAPPY GO」 App中所申辦之快樂購聯合集點卡虛擬卡(下稱「手機虛擬卡」),替代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實體卡,於指定通路行使點數服務之權益,但必要時得另要求出示申請人本人身分證正本,以確認權益歸屬。

3、一卡友只限申請一個手機虛擬卡,若遺失手機,請務必通知客服中心辦理手機虛擬卡掛失服務。且以新手機重新下載、安裝及登入「HAPPY GO」 App,以確保相關權益。

4、卡友就其個人資料得向鼎鼎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請求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卡友行使前揭權利時,須由本人向鼎鼎服務中心申請,鼎鼎將於確認卡友身分及請求內容 後依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5、使用本服務不收費,但於使用本服務中需要連線上網的功能時,其連線費用依各門號申請人於各家電信公司之資費規定收取連線費用。

6、鼎鼎保有「HAPPY GO」 App之註冊、停用、修改或終止各項優惠服務之權利;「HAPPY GO」 APP 服務辦法未盡事宜,均依快樂購聯合集點卡服務辦法辦理。

7、申請人使用本服務時所瀏覽的廣告、相關優惠訊息等,皆由活動廠商所委託刊登,鼎鼎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擔保其內容的正確性、可信度或即時性。

8、鼎鼎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相關資料,相關資訊以更新後者為準。

9、手機虛擬卡於實體商店使用,僅限使用包含但不限於光罩式條碼掃瞄機、HAPPY GO行動POS等,經HAPPY GO確認可使用之掃描設備的特約商店。

10、「HAPPY GO」 App為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延伸服務,除了上述條款特別規定外,相關服務辦法、相關權益及使用說明、標識符號、合作特約商、活動內容詳見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官方網站www.happygocard.com.tw。

    版本:HG2306

 

 

 

HAPPY GO Pay行動支付服務條款與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


歡迎使用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以下簡稱遠東銀行)共同合作所提供之「HAPPY GO Pay」行動支付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當您點選「同意」下列事項時,即視為您已充分審閱、瞭解及同意本服務條款,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2020.06版)。

當您點選「同意」下列事項時,亦同意於啟用本服務且設定完成支付密碼後,所設定之本服務支付密碼將通用於不同之本服務APP(即密碼相同,例如:遠東百貨、SOGO百貨、遠東巨城等本服務APP),一旦設定完成即可使用相同密碼登入。

服務說明

1.  本服務將透過HAPPY GO APP等各合作APP與本服務進行介接(以下稱本服務APP,本服務APP名單將於本服務網站公告)供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且除HAPPY GO APP外之本服務APP,僅得於該本服務APP通路使用本服務。(本服務網站https://www.hgs.tw/03Q/zzzz)

2.  使用者於申請及使用本服務前,應詳閱本服務條款,除與本公司另有書面約定外,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功能,即代表使用者已充分審閱、瞭解及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之相關使用規範,包含但不限於本公司公布於本服務網站、本公司網站或本服務APP之相關使用規範及限制,若使用者對本服務、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本公司網站http://www.happygocard.com.tw)

3.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並將最新服務條款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不另行通知使用者,若使用者於本服務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同使用者同意並接受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4.  若使用者未滿二十歲,除應遵守本服務條款外,並請使用者之家長(或監護人)同時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使用者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使用者於本服務條款為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使用者之家長(或監護人)亦已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基於上述充分認知,使用者同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以下約定:

一、服務內容

1.  本服務主係提供使用者行動支付功能,詳細服務內容及功能均以實際提供為準,且本公司有權隨時增減或變更各項服務內容及功能。

2.  本服務為一適用於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上之軟體應用服務,使用者初次使用前,須先註冊本服務APP會員,並於啟用本服務後進行HAPPY GO會員發卡驗證及設定本服務支付密碼方可使用;所設定之本服務支付密碼將通用於不同之本服務APP(即密碼相同,例如:遠東百貨、SOGO百貨、遠東巨城等本服務APP ),一旦設定完成即可使用相同密碼登入。

3.  使用者同意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將以使用者於本服務APP所填之資料同時申請快樂購聯合集點卡作為綁定本服務及會員驗證之用,並同意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服務辦法。

4.  本服務係透過智慧型行動終端設備(如:智慧型手機)於本服務APP上使用。綁定支付工具(如信用卡)時,使用者需輸入本人持有之支付工具相關資訊,本服務系統將以身分驗證或是簡訊方式進行驗證,驗證無誤後,即完成本服務之綁定支付工具作業。若使用者擬更換本服務所綁定之相關資訊時,可於本服務進行異動變更。

 

二、使用信用卡功能須知

1.  使用者首次使用本服務之信用卡支付功能前,待約定之信用卡完成驗證程序後,即完成開通作業,使用者可開始使用本服務之信用卡支付功能。

2.  使用者預設與約定信用卡為本服務之支付工具,而於本服務新增信用卡時,使用者需輸入擬新增之信用卡資訊(包括信用卡卡號、有效月年、卡面背面安全檢核碼等),並透過遠東銀行驗證該信用卡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卡號之有效性及身分驗證程序),另本服務信用卡支付功能將通過使用者所提供之手機號碼進行身分驗證,以確認該張信用卡係為使用者本人所使用。

3.  使用者不會因上述驗證程序而負擔或支出任何費用。完成驗證程序後,使用者新增之信用卡即完成開通作業,使用者可開始使用本服務之信用卡支付功能。

4.  使用者於本服務所輸入之信用卡資訊,係透過加密機制傳輸至遠東銀行進行驗證及保存,該信用卡資訊不會保留於本公司及本服務APP軟體或以任何形式儲存於使用者之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使用者使用本服務進行支付時,係以本服務後台系統與遠東銀行所約定之代碼化卡號(token)取代真實信用卡資訊,相關流程係符合支付卡產業資料安全標準(Payment Card Industry Data Security Standard,PCIDSS)。

5.  本服務支援的銀行或卡片依本服務網站及本服務APP公告為主,無法綁定之信用卡請洽詢發卡銀行確認。

6.  使用者每次使用本服務進行支付前,均須輸入支付密碼,供本服務系統驗證,確認透過本服務所使用之信用卡消費所支付之款項,係由使用者所為。

7.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依約定之信用卡支付交易款項者,無須使用簽帳單、當場簽名或另立書面契約,使用者同意並保證日後不得以該筆信用卡交易款項未經使用者本人簽名為由,拒納該筆交易款項。如使用者於本服務所約定之信用卡因掛失、偽冒、停用等原因失效時,該張信用卡卡號,即無法於本服務系統進行任何消費、交易服務。

8.  使用者透過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消費款項之支付時,限於使用者使用本服務該張約定信用卡之發卡行核定之信用額度內使用,惟該發卡行就該筆交易授權保有准駁與否之權利。

9.  使用者如係因使用信用卡所衍生之相關問題,或於本服務所約定之信用卡,如有遺失、滅失、遭竊或喪失占有等情形時,應立即通知信用卡之發卡行。

10.  本服務所提供之信用卡交易功能,悉依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規定辦理。

11.  遠東銀行及使用者同意以「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所訂之安全規範,作為使用者身分識別與同意本服務條款之依據,無須另行簽名或蓋章。

 

三、其他使用須知

1.  本服務為免費使用,惟使用者如係透過各家電信業者提供之電信系統網路或需收費之Wi-Fi網路使用本服務,需依使用者向其所屬電信業者申請之電信服務上網/數據資費費率,額外計算傳輸費,並自行支付傳輸費予電信業者;若使用者於國外透過國外當地之電信網路使用本服務,使用者使用國際數據漫遊費之費用另計。

2.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除應妥善保管本服務APP會員密碼及本服務支付密碼外,並應不定期變更會員密碼及支付密碼,以維護本服務使用安全性。

3.  本公司為維護使用者權益,當使用者輸入本服務支付密碼,連續錯誤超過五次時,本服務將自動鎖定,使用者需重新設定新的支付密碼,始可使用本服務;故若使用者將支付密碼遺失或忘記密碼時,請透過本服務之修改支付密碼功能,進行密碼重設作業,且若使用者已綁定信用卡於本服務時須先完成卡片驗證後方得進行密碼重設作業,或使用者可撥打本公司使用者服務專線由客服人員協助處理。

4.  使用者欲停止使用本服務,可自行刪除所綁定支付工具,或向本公司提出並完成服務註銷之申請,始生註銷效力。

5.  使用者不得有任何複製或改作本服務之行為;一經發現,本公司或遠東銀行得報請有關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得請求使用者賠償本公司、遠東銀行或其他第三人所受之損失。

6.  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受理使用者申請本服務,亦有權決定或隨時變更本服務之申請資格。

7.  本服務適用Android5.0以上及iOS 10.0以上未經破解之行動裝置。

 

四、使用HAPPY GO折抵服務功能須知

1.  HAPPY GO點數得於本服務交易時使用折抵,須於結帳前勾選點數折抵功能,並依各特約商活動規定使用。可使用點數依會員抵用當時實際持有點數為準,使用點數折抵時不能與其他優惠活動併用。

2.  本條款未特別規定之事項,仍適用HAPPY GO點數累積及使用條款。

 

五、交易核對、退款及疑義處理

1.  HAPPY GO點數得於本服務交易時使用折抵,須於結帳前勾選點數折抵功能,並依各特約商活動規定使用。可使用點數依會員抵用當時實際持有點數為準,使用點數折抵時不能與其他優惠活動併用。

2.  本條款未特別規定之事項,仍適用HAPPY GO點數累積及使用條款。

 

六、使用者義務與責任

1.  本服務限使用者個人正常合法使用,不得轉讓、質借、轉由他人占有或以任何方式轉讓予他人使用;若使用者違反前揭規定,所生之糾紛或損失,概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2.  除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對本服務之內容、商標及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功能擅自進行出售、交易、轉售、轉授權、重製、傳輸、散佈、修改、改作、連結、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製作衍生著作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出版或發行之行為。使用者如違反前述責任與義務,導致本公司、遠東銀行或任何第三人之損害者,應負擔賠償責任。

3.  使用者同意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  違反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

(2)  以任何方式干擾或破壞本服務平台及系統;

(3)  用於不法交易行為或有任何不當、不合常理之使用行為;

(4)  提供虛偽不實之信用卡資料或冒用他人個人資料;

(5)  違反本服務條款之規定。

4.  使用者因下列行為導致其權益受損,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

(1)  未妥善保管會員帳號、會員密碼或支付密碼;

(2)  出於故意或過失,而使他人知悉其會員帳號、會員密碼或支付密碼;

(3)  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因使用者自行改機、解碼、越獄或其他類似情形,致破壞或變更原裝置或本服務之安全機制及功能。

(4)  其他因故意或過失所致之事由。

 

七、個人資料之運用及保護

1.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及遠東銀行就使用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行動電話號碼、會員帳號、電子郵件地址、信用卡資訊、聯絡方式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資料等),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服務條款內所載特定目的範圍,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妥適保管。

2.  使用者應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若資料嗣後有變更、異動時,應隨時依本公司及遠東銀行規定更新。

3.  若使用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填寫不實、原先提供之資料已不符真實而未更新者,本公司及遠東銀行有權隨時終止使用者使用本公司及遠東銀行之部分或全部之權利。

4.  本公司及遠東銀行得各自於本服務條款之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提供之個人資料:

(1)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及遠東銀行、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就使用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蒐集及處理之,並得於使用者/會員管理及檔案維護、行銷、廣告宣傳、調查分析統計、提供本服務及相關服務等目的範圍內,傳遞及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予其他服務合作廠商或受委託蒐集、處理、利用資料之廠商、使用者資料統計、關於使用行為之調查研究、提供優惠或促銷訊息、或為其他合法利用等。

(2) 本服務合理關聯之特定目的範圍:「○二四民意調查」、「○四○行銷」、「○五二法人對會員名冊之內部管理」、「○六三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七七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八一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一三六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一五二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七九其他財政服務」、「一八一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二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等。

5.  使用者同意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但依法令或契約約定應保存期間較長者,從較長期間。

(2)  地區:提供會員服務地區。

(3)  對象:本公司及遠東銀行、因業務需要與本公司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及政府機關依法令要求提供。

(4)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以書面、電子、雲端設備或其他足以記載及傳輸資料之媒介與方式。

6.  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7.  行使前揭權利時,需由申請人本人向本公司之客服中心申請,本公司將於確認使用者身分後,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77166888)。

8.  若使用者不願意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無法獲得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恕不另行通知。

9.  遠東銀行詳細的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公告於官網,使用者得隨時參閱。

 

八、服務停止或中斷

1.  若使用者遺失載有本服務之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或發現有第三人冒用、盜用或意圖非法取得使用者之帳號、密碼時,應立即透過以下方式停止或中斷本服務,惟使用者所約定之信用卡實體功能不受本服務之影響:

(1)  使用者可透過本服務APP自行刪除本服務綁定之所有信用卡。

(2)  電洽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專線,經核對身分後由客服人員協助註銷本服務,註銷本服務同時,綁定本服務之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將一併停卡。如使用者欲再使用,可自行申請啟用本服務並重新綁定信用卡資料。

2.  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均有權立即對使用者停止或中斷本服務,或被迫停止或中斷本服務之提供:

(1)  對本服務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或電子通信設備緊急保養、維護、升級或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系統或設備故障時;

(3)  本服務所連結之相關通信或通訊服務,因任何原因而發生中斷、停止,導致服務無法提供時;

(4)  本服務因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時。

3.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運作時絕不發生中斷、延遲或錯誤等情形,連帶影響本服務之使用品質,並可能導致通訊中斷或延遲。因此,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

4.  使用者因本服務停止或中斷無法使用本服務,衍生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時,本公司及遠東銀行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智慧財產權

本公司所提供本服務之內容,包括所有軟體、文字、圖片及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接獲/觸之所有資料,其專利權、著作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一切權利,均為本公司或相關合法權利人所有,概受著作權法、其他智慧財產權法令及其他中華民國及國際法令之保護。

 

十一、相關條款補充效力

本服務除適用「HAPPY GO Pay行動支付服務條款與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使用者亦需遵守「快樂購聯合集點卡服務辦法」、「本服務APP會員約定條款及注意事項」及本公司公布於本服務及本公司網站等相關規範。

 

十二、相關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服務相關或個別條款所定之任何條款或規範之一部或全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十三、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使用者與本公司或遠東銀行間因本服務、或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如因此而涉訟,除法令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者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