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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
年底不失手「點數高回饋」不定期好康即將推出!!
10/23-12/31
◆ 兌點全家回饋30%、限時福袋最高3倍回饋!!
◆兌點全家單筆達100點,贈30點 (抽1,500名)
◆兌點全家單筆達200點,贈60點 (抽1,500名)
◆每月兌換達3次者,加碼贈100點 (10/23~11/30贈前150名,12/1~12/31贈前150名,共限贈300名)
◆ 11/15-12/31 在全家兌換HAPPY GO滿100點以上,送您CHANEL經典小香包
活動期間在全家兌換HAPPY GO滿100點以上,即符合抽獎資格(含HGAPP、全家FamiPort、店鋪折抵、不含巨樂部活動、全家2件組)
◆ 11/15-12/12 在全家Famiport機台兌換指定購物金10元(限量5萬組),享半價點數兌換!
兌換途徑:在Famiport機台上(點選紅利→HG→購物金→選擇購物金10元)
◆ 12/13-12/31 在全家Famiport機台兌換指定購物金30元(限量4萬組),享半價點數兌換!
兌換途徑:在Famiport機台上(點選紅利→HG→購物金→選擇購物金30元)
◆ 12/4-12/15 APP福袋輪盤,人人有獎
扣 150點換福袋組(8折起優惠),兌換就抽 500點 (抽500點*10名)
注意事項
1. 鼎鼎聯合行銷(股)有限公司與全家便利商店保有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
2. 單筆兌點達檻贈點與達檻滿次贈點,將於活動結束後2024/1/31前統一抽獎贈點,點數採限時點數效期至2024/7/31,逾期未使用之限時點數將會失效,無法進行延長或返還
3. APP輪盤活動規則詳見HAPPYGO APP輪盤任務說明
4.小香包由HAPPY GO於1/17抽獎,1/24HAPPY GO、全家共同公告於官網,中獎者2/21前到全家官網下載中獎回函,寄回全家中獎函,3/13前全家寄送贈品
5. 有關獎項稅務事宜,一切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時,得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得獎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符合此活動之兌點品項 不包含:巨樂部、2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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